登 入

加入最愛
工業用地未按核定規劃使用者,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
2013
02/08
11:58
府會記者
林筱芬
台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60) | | | |
2013-02-08 11:58
府會記者 林筱芬 台東縣 報導

工業用地未按核定規劃使用者,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法核定之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及經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要件,以必須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之規定為準;如閒置未使用或未按核定規劃使用者,雖屬都市計畫編定或依法核准之工業區土地及工業用地,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

該局同時表示,未經申請核定適用特別稅率之工業用地,如已按核定規劃使用,應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僅能自申請次年起適用,請納稅義務人把握申請期限,以免權益受損。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該局電話231600分機262。

上傳時間:2013-02-08 11: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筱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