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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即將開徵,約定轉帳扣款請於2月28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喔!
2013
02/19
10:05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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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9 10:05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房屋稅即將開徵,約定轉帳扣款請於2月28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喔!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現代民眾常因工作忙碌而疏忽忘記繳稅,以致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民眾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今年房屋稅即將在5月份開徵,提醒您!辦理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請於102年2月28日以前向稅務局或三分局提出申請,否則自次年期起才能適用喔!

該局進一步說明,適用轉帳稅目包含: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款的轉帳扣款都是以繳納期限最後一日作為扣款日,因此,不會讓您有利息上的損失喔!扣款成功後,會再郵寄繳納證明書提供留存。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戶轉帳繳納稅款,便利又省時省力。

上傳時間:2013-02-19 10: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高春霖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