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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提醒首次申報綜合所得稅者儘早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2013
03/05
17:04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梅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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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5 17:04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梅 台南市 報導

國稅局提醒首次申報綜合所得稅者儘早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今年首次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一定條件,可向各國稅局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期限至今年315日止,想要申請的民眾請儘快辦理。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首次申報者如欲申請及瞭解稅額試算服務相關規定,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 /)之HOT專區∕稅額試服務專區中參閱,並於今年315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出申請,或依式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各國稅局申請;有扶養直系尊親屬及滿20歲以上子女者,應於今年318日前檢附上開人員之同意書送交國稅局。

該分局提醒,民眾如無法於上述時間至國稅局申請,建議多加利用憑證透過網路申請,因網路申請全天候服務,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免出門、免排隊,既方便又快速,網路申請截止時間可至3月15日晚上12時止。

上傳時間:2013-03-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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