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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頂樓搭蓋具有門窗及牆壁的鐵皮屋 需課徵房屋稅
2013
04/08
17:34
府會記者
陳秀瑄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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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17:34
府會記者 陳秀瑄 台中市 報導

自家頂樓搭蓋具有門窗及牆壁的鐵皮屋 需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自家頂樓搭建的鐵皮屋,如果未裝設門窗、牆壁,只是供遮雨防漏使用的簡陋棚架,可免徵房屋稅;但若設有門窗、牆壁,雖僅供遮雨防漏使用,仍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應併課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課徵對象包含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因此,一般常見在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屬於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違章增建的房屋依法繳納房屋稅,只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能使無照違章的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

上傳時間:2013-04-08 17:3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秀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