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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房屋稅開徵
2013
04/17
13:10
天眼日報記者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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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13:10
天眼日報記者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新竹市102年房屋稅5月1日開徵,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包括轉帳納稅通知)將於4月18日全部寄發完成。

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繳納:

1.各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

2.轉帳繳納(經申請核准者,請於5月31日24時前預留存款)。

3.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稅(操作手續詳稅單收據聯說明三;除信用卡需視發卡銀行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4.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繳納。(免付手續費,繳納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選擇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或便利商店等方式繳納稅款者,可於102年4月26日零時至102年6月2日24時前繳納,惟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稅務局並提醒市民在開徵期間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者,請儘快於5月底前以書信、網際網路、電話或親自到該局申請補發繳款書。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3-04-1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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