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2年4月24日第1120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 (下稱個資法) 自101年10月1日施行,為利於多層次傳銷業依個資法第27條第2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爰依個資法第27條第3項訂定該作業辦法,明定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安全維護計畫應包括事項及其內容,亦規範業務終止後,所持有個人資料之處理方法,以加強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
公平交易委員會復表示,將依個資法第27條第2項規定,分階段指定應訂定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方法之多層次傳銷事業,並對經指定之傳銷事業加以輔導;未來並將陸續於北、中、南區舉辦法令規範宣導說明會,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行多層次傳銷及個資法宣導,以增進多層次傳銷事業對相關規範之瞭解,加強遵法意識,進而確保傳銷商個人資料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