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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空地不適用地價稅之減免
2013
05/23
12:12
府會記者
黃富敏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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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 12:12
府會記者 黃富敏 花蓮縣 報導

法定空地不適用地價稅之減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定空地係指建物與其前後左右之道路或與其他建物間之距離。建商為了讓建物使用空間變大,通常將這些法定空地作為防火巷或巷道使用,許多民眾質疑既然為無償提供他人通行之巷道,為何不能符合減免條件。

該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所以像防火巷或巷道用地雖然確實無償供公共使用,屬於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上傳時間:2013-05-23 12: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富敏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