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稅好處多,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4月、5月、11月分別為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期間,為避免民眾因忙碌忘了繳稅而受罰,所以提醒民眾可於各稅目開徵期間2個月前申請辦理轉帳納稅,當期稅目即可轉帳扣款,否則將於下一期開始轉帳扣款。辦了轉帳納稅,以後每年各稅開徵都不須煩惱。
該局特別指出轉帳納稅有以下好處:1.繳稅安全不必帶現金,避免危險。2.不必擔心忘記繳納或逾期受罰問題。3.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才辦理扣款,納稅義務人沒有利息損失的負擔。4.繳納不必親自往返金融單位,可節省時間、人力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目前地方稅可適用轉帳繳納之稅目包括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在各稅開徵前,會先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書,內容包含稅目、稅額、課稅標的、扣款日期及轉帳機構別,請納稅人在金融機構預留存款,不另寄發繳款書,而轉帳納稅完成後,稽徵機關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給納稅義務人,此證明為繳款書收據,轉帳納稅戶如未收到「轉帳繳納證明」,可逕洽所屬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您如對地方稅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查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或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hl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