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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宅土地是否已經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014
01/10
14:29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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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14:29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報導

您的住宅土地是否已經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基本要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而申請這項優惠,必須備妥全戶戶口名簿及房屋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如果是在77年4月29日前已經建築之老舊房屋,沒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可以「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物證明文件,非上開老舊房屋,就必須檢附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測成果圖或勘測結果通知書代替。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須填具申請書,備妥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即可自當年起享受2‰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即使符合規定,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適用。前經核准者,只要仍符合自用住宅要件,不必重複申請,每年都可以適用。

如果有地價稅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826969或撥打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洽詢。

上傳時間:2014-01-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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