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不希望102年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曝光,2月15日起至3月17日止可申請分開查調。
2014
02/12
08:58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1118) | | | |
2014-02-12 08:58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台南市 報導
不希望102年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曝光,215日起至317日止可申請分開查調。

每年5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果民眾希望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今年申請期間為215日至317日止(315日適逢例假日順延),逾期即不受理,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提醒想申請的民眾特別注意!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今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102年中滿20101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100101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父母、祖父母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另為配合今年首次申報者得申請適用102年度稅額試算服務,若納稅義務人之滿20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已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或同意由其他首次申報者申報扶養,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無法與納稅義務人資料併同提供。且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上勾選夫妻分居者,資料也將主動分開提供。

102年起申請分開提供後,以後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提供,免再次申請。不希望資料曝光的民眾,可以下列方式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一、利用網路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

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2

12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於215日起

317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網址:

http://tax.nat.gov.tw )

二、以郵寄、傳真、臨櫃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於3

17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

稽徵所。

上傳時間:2014-02-12 08: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俊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