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稅務局房屋稅科5月3日指出,苗栗縣99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23日寄發,開徵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請至稅務局、竹南分局或至鄉(鎮、市)公所補發稅單並儘快完納稅款。
稅務局張局長表示,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納稅款,民眾可提前自4月26日起至6月2日當日24時前,可持稅單(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連鎖超商或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及以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或信用卡等方式完成繳稅。以上繳稅方式除「信用卡」須依發卡銀行規定是否負擔手續費外,其他方式均「免手續費」,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稅務局房屋稅科說,如您對房屋稅繳款書內容有疑義時,請洽苗栗縣稅務局詢問或撥電話:總局037-331900分機512~516;竹南分局037-472215分機3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