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自7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實施娛樂稅籍全面清查工作,將派員針對縣內所有經營電影院、網咖、KTV、卡拉OK、娃娃機、搖搖馬及電玩等之營業人徹底清查,如發現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將可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之罰緩。
稅務局籲請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娛樂業者儘速至該局網站(http://www.mlftax.gov.tw)下載「娛樂稅開業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填寫後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郵寄,或攜帶負責人身分證、私章至稅務局辦理,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