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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核發納稅證明及無違章欠稅證明應攜帶什麼文件
2010
06/22
16:12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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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16:12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納稅人至稅務局申請核發納稅證明及無違章欠稅證明應攜帶什麼文件?

苗栗稅務局22日表示,納稅義務人申請上述證明文件除需填具申請書外,並應攜帶下列證明文件:

(一)本人申請者: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二)非本人者: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2、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正本、印章。3、委託書(授權書)。

張局長並說明,納稅人或受託人至稅務局辦理者,稅務局係採隨到隨辦方式;書面申請者,處理期限為3天,申請書已置放於稅務局網站,納稅人可自行下載使用。

上傳時間:2010-06-22 16: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廖國樑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