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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執行欠稅款可到便利商店繳納
2010
09/28
16:5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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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16:5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到便利商店繳納欠稅款的新措施,已實施1年有餘,這項便民措施頗獲好評,減少民眾需另行至稅捐單位開稅單後,再到各代收稅款處繳納等繁雜手續的抱怨。

因逾期繳納稅款而被移送強制執行,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案件,民眾可直接持行政執行處所寄發印有繳款條碼的傳繳通知單,於單上到案日前,就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繳納。除不受24小時的限制外,又省卻往返稅捐單位開單之苦,且不必負擔手續費,因省時方便又迅速,解決不少民眾的困擾。

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接獲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時,請多利用這項新措施,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上傳時間:2010-09-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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