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人注意了,稅務局透過積極催欠及加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共同合作,經由強制執行不動產及保全程序洽請欠稅人繳納,100年1月份稅務局追查大額欠稅案件計徵起數件金額約計401萬餘元,成效連連報捷,欠稅人千萬別存僥倖心理,否則一再拖延,除增加滯納金負擔外,稅務局已成立追欠小組,會對欠稅人相關財產、所得聲請強制執行,實在得不償失。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當納稅義務人之財產遭債權人聲請法院拍賣,如有欠繳稅款,稅務局會函請法院將欠稅款列入債權參與分配,法院拍賣後,拍定之價額仍不足清償所積欠之稅款,該稅款仍會算在欠稅人帳上,稅務局會繼續催繳,欠稅人並不會因財產被拍賣,免除應繳納稅款的義務。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經核對內容無誤,請儘速繳納,避免因欠繳稅款而被移送強制執行。
若想進一步了解欠稅執行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該局法務科(電話:331900轉83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