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農舍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列為地價稅清查重點
2011
02/14
21:3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471) | | | |
2011-02-14 21:3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一年一度的地價稅清查專案已於100年1月1日展開,將至8月31日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特別針對縣內農舍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進行全面清查,如不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徵收田賦規定,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稅局指出,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農業用地合法興建之農業設施或農舍,其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所以在農業用地合法興建的農業設施或農舍,若於後來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不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徵收田賦規定,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稅局說,為遏止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每年清查地價稅籍,此次清查範圍依國有財產法、土地稅減免規則、土地稅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減免地價稅公、私有土地,包括自用住宅、勞工宿舍、國民住宅、特定事業等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課徵田賦土地等。

今年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適用特別稅率土地、課徵田賦土地等進行全面清查,如經查獲有下列情形:減免原因或事實消滅、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或供出租、營業使用及變更未作農業使用者,將依規定予以改課及補徵應納地價稅。

清查期間,財稅局將派員至現場查核土地使用情形,清查人員均配戴職員證,屆時請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管理人、典權人)對於清查人員提出之訪查事項予以答覆。

上傳時間:2011-02-14 21:3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福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