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您的房屋是否有符合核減房屋稅的條件呢?告訴您一個節稅訊息只要您的房屋達到3項符合簡陋房屋之規定者,則可按該房屋所適用之標準單價之7成核計,如具有4項者按6成核計,具有5項者按5成核計,具有6項者按4成核計,具有7項者按3成核計。
符合簡陋房屋之項目計有7項:
〈一〉高度未達2.5公尺。
〈二〉無牆壁。
〈三〉無衛生設備。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四〉無天花板〈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之房屋適用〉。
〈五〉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六〉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
〈七〉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
您如有符合上述規定者,可向該局申請核減房屋稅。
如果還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