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地區房屋地段等級,經評定調高後,民眾對調整過程提出質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昨日強調絕無所謂黑箱作業情形。至於房屋評價內容,若民眾有需要瞭解,未來將透過議員、村里長擇定場地、日期,派員充分說明及溝通,避免民眾對政府施政產生誤解。
財稅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不動產評價委會員每三年召開一次,審議內容包含房屋標準價格各項評定事項、其他減免等多項,地段率僅為其中之一項。
另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依規定由縣長、財稅、地政、建設科(局)長或工務局長,另聘請當地議會代表二人、農會代表一人、營造公會代表一人及建築師公會之專門技術人員為委員。
財稅局說,有民眾要求在地議員能參加委員會,事涉議會職權,以後將先與議會協調可行性,並儘量配合。
有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之不動產標準價格依據不動評價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由縣政府分別於鄉鎮(市)公所所在地公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均依規定辦理公告並無遺漏,至於民眾要求在當地村里公告,查法無明文規定,惟民眾若認為有此需求,基於便民起見,以後對涉及民眾權利義務部分,當儘量配合,滿足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