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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財稅局加強清查「農舍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
2012
02/03
23:2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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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23:2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為遏阻逃漏並維護租稅公平,嘉義縣財稅局將加強清查農舍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財稅局指出,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農業用地合法興建之農業設施或農舍,其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因不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徵收田賦規定,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上傳時間:2012-02-03 23:2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福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