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自101年5月1日至101年5月31日,而該年度房屋稅徵收期間為100年7月起迄101年6月底止。該局提醒民眾:除辦理約定轉帳納稅外,繳款書已按納稅人通訊地址在4月30日前全部郵寄。
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向該局、羅東分局、縣府為民服務中心或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請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繳納而加徵滯納金。
該局並指出,民眾除可到各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款外,也可在101年4月26日零時起至101年6月2日24時前到全家、萊爾富、來來(OK)、統一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或是利用ATM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詳細操作可參閱房屋稅單背面說明事項。有關房屋稅疑義之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125~130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