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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有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請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以免補稅受罰!
2012
04/30
15:41
天眼日報記者
楊小萍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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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30 15:41
天眼日報記者 楊小萍 宜蘭縣 報導

民眾如有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請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以免補稅受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提出質疑,指其房屋已新建、增建或改建多年,而稽徵機關於清查時發現無房屋稅籍而予評定現值時,竟不予認列以前年度折舊,並按目前所適用之房屋標準單價計課房屋稅,顯不合理。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民眾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而房屋完成日期之認定,按本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規定,應以使用執照所載日期為準,無使用執照,以完工證明所載日期為準,無使用執照及完工證明,則以民眾申報日為準,無使用執照及完工證明民眾亦未申報,就以稽徵機關調查日期為準,並適用當時之標準單價評定房屋現值。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籲請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或改建情形,請儘速向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以免補稅處罰。如有房屋稅疑問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125~130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

上傳時間:2012-04-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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