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土增稅申報書聯數及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手續
為簡化民眾辦理土地現值申報,自101年6月1日起申報書改為一式2聯,另民眾購置自用住宅房地,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即完成申辦手續。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9月22日為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截止日,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都會接到民眾反應,因新購房地未瞭解自用住宅用地之申請期限,而逾期申請,致當年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該局籲請民眾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於申報書第15欄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即完成申辦手續,事後再行補齊相關證件,如經審核在9月22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當年度就可適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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