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健全稅籍、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自本(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9月30日止將辦理娛樂稅稅籍清查,清查範圍包括已辦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之業者。
地方稅務局指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備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課稅範圍,如舞廳(場)、高爾夫球場、餐廳附設卡拉OK、KTV、MTV、電動玩具及網咖等,有收取票價或費用者,均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呼籲: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之業者,請儘速於未經檢舉或該局調查前,自動補辦登記或更正登記事項並補繳所漏稅額,得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罰,否則一經查獲未於開始營業前辦妥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除依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處以行為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其有漏稅額者,將另依同法第14條規定追繳及處以所漏稅額5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營業,罰責相當重,該局提醒娛樂業者注意,以免受罰。
若有娛樂稅任何疑問,歡迎使用免付費電話,總局0800-396969、羅東分局0800-232234;亦可逕洽娛樂稅承辦員,總局9325101轉153、羅東分局9542226轉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