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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凡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民眾,請儘早申辦登記
2012
07/10
11:18
天眼日報記者
蕭美瑤
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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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0 11:18
天眼日報記者 蕭美瑤 宜蘭縣 報導

凡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民眾,請儘早申辦登記

羅東地政事務所轄內溪南七個鄉鎮(羅東、五結、蘇澳、三星、冬山、大同、南澳),101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共計272人,其中土地564筆,總面積約18公頃,建物16棟,面積1215平方公尺,經宜蘭縣政府指定100年8月1日起開始列冊管理,凡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民眾,應儘早申辦登記。

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每年四月一日於土地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公告,併以書面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公告3個月期滿如未辦竣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將該不動產列冊管理。依土地法規定:列管期限為15年,逾期未申辦者,則移請國有財產局標售。標售所得價款於國庫設專戶儲存。再逾10年仍無人申領者將歸屬國庫。意即經列冊管理後最遲25年會喪失所有繼承權利。

上傳時間:2012-07-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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