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繳款截止日為例假日可順延至次日繳納
2012
09/19
09:54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04) | | | |
2012-09-19 09:54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額給予1%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惟繳納期限截止日適逢星期六或例假日,可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繳納,代徵之獎勵金仍可扣領。

該分局特別呼籲娛樂稅代徵人別忘了如期繳納,否則被加徵滯納金又無法扣領1%代徵獎勵金,得不償失。

上傳時間:2012-09-19 09:5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秀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