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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今委員會決議:「環遊郡」建案之競標會廣告不實!樺富公司罰60萬元、戴德梁行處分不罰鍰
2012
10/24
12:58
天眼日報記者
王詩嬌
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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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12:58
天眼日報記者 王詩嬌 台北市 宣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0月24日第1094次委員會議通過,樺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樺富公司)及香港商戴德梁行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戴德梁行)銷售「環遊郡」建案之競標會廣告,宣稱「首場競標會共有38標件」、「688(699)萬買別墅」,就商品之數量及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樺富公司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樺富公司及戴德梁行於新聞稿刊載「2/18舉辦首場競標會共有38標件」、「每坪12萬」、「288萬買1戶,688萬買別墅」,廣告予人印象為首場競標會計有38標件,且該競標會之標件底價至少有288萬元之戶別及688萬元之別墅標件可開放競標;第一波廣告「每坪12萬起;299萬買1戶;699萬買別墅」,予人印象為競標會之標件底價至少有299萬元之戶別及699萬元之別墅標件可開放競標;另第二波廣告宣稱「每坪12萬起;288萬買1戶;688萬買別墅」,廣告予人印象為競標會之標件底價至少有288萬元之戶別及688萬元之別墅標件可開放競標。

公平會復表示,經查2月17日首場競標會前夕,樺富公司臨時撤標16標件,撤標物件中包含別墅戶競標底價最低之670萬元及675萬元兩標件,是首場競標會當日已無廣告所稱38標件數,而提供競標之22件中,大樓戶數競標底價288萬元雖尚有3戶,惟已無別墅競標底價688萬元(含以下)標件,實際競標會當日之別墅競標標件底價最低為775萬元,是該場競標會之標件件數及底價與廣告宣稱難謂符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最後表示,本案廣告不實究因係樺富公司臨時撤標16件,戴德梁行雖俱為廣告主,惟考量其對樺富公司臨時撤標案件之廣告應處理不及處理,爰不處罰鍰。

上傳時間:2012-10-2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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