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01/25
10:00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15) | 轉寄 (0) |
列印 (0) | 推薦 (0) |
書籤 (0)
2013-01-25 10:00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騎樓若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均不能免徵房屋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都認為只要是房屋的騎樓一定是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免稅的要件是供公共通行之用,近年來許多商店如小吃店、機車行、百貨行等,均把營業範圍擴充到騎樓上,致行人無法通行,此即不符免稅之規定。再者,騎樓若未供公共通行使用,將視使用情形,分別改按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或營業用3種稅率核課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騎樓若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之情形,不論是否封閉或僅白天使用、晚上不用全部或部分封閉設攤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始供公共通行,仍應計入應稅面積,課徵房屋稅。民眾如對稅務問題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付費專線服務電話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上傳時間:2013-01-25 10: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胡弘吉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