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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二賣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稅務局不得拒絕契稅申報
2013
02/25
17:05
府會記者
黃建彬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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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17:05
府會記者 黃建彬 台中市 報導

一屋二賣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稅務局不得拒絕契稅申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雙方如已申報契稅案件,但因雙方發生買賣糾紛,致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而買賣雙方又未能協議撤銷契稅申報,若嗣後所有權人另行將房屋賣予第三人並提房屋契稅申報案件,如該申報案件符合契稅條例之規定,稅捐機關仍應受理申報發單課稅,不能因買方提出異議而拒絕受理,至於買賣雙方之爭議應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但未取得所有權的買方在第三人辦妥所有權登記後,則可單獨申請撤銷申報,如已完稅並可辦理退稅。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上傳時間:2013-02-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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