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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今年5月申報首次適用
2013
05/07
17:4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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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17:4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今年5月申報首次適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表示: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即96年以後出生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5,000元。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101年綜合所得稅將於102年5月辦理申報,今年家中有5歲以下子女之納稅義務人,別忘了這項新措施,但經扣除該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如綜合所得淨額在1,130,001元以上(即適用綜和所得稅率20%)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000,000元者,不得扣除該扣除額。

上傳時間:2013-05-07 17:4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美嬋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