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將執行102年度營業人移用信用卡刷卡機案件查核作業。
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即日起將執行102年度信用卡刷卡機使用情形查核作業,透過相關資料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營業人使用信用卡刷卡機情形,以杜絕營業人虛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或藉由移用他人之信用卡刷卡機,漏開銷貨發票漏報繳營業稅等違章情事,營業人如未辦營業登記者,請儘速向國稅局補辦營業登記;如短、漏報銷貨收入者,並請依規定補報繳營業稅。
該分局表示,基於愛心辦稅理念,即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為輔導期間,營業人如有「提供信用卡刷卡機供其他營業人使用」或「使用其他營業人申請之信用卡刷卡機」等情形,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把握時間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該分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按所漏稅額處1之5倍之處罰,及免除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