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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籲請民眾如期繳納地價稅,以免逾期受罰
2011
11/15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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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0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本期開徵之稅單係徵收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期間之地價稅,該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仔細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稅額、課稅土地、稅地種類等,如有疑問,可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若未收到繳款書,以嘉義市政府稅務局為例,可逕洽該局申請補發,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洽詢,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本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如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該局再次呼籲民眾,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上傳時間:2011-11-1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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